各相关学院:
根据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规定的相关要求,现将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对象
(1)2016级硕士研究生;
(2)2015级及之前未按期开展中期考核工作的博士研究生。
(3)2016级及之后的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。
二、考核内容
(一)思想品德
考核研究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、遵守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、学术、学风及违纪现象等方面的情况。
(二)课程学习
考核研究生课程成绩、学分完成情况等。
(三)科研能力
考核研究生在论文选题、参加学术活动和科研实际工作的能力,重点在论文选题、开题报告、课题研究、论文撰写等工作中表现出的自学能力、科研能力、独立工作能力和工作责任心。
(四)身心状况
考核研究生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,是否可以继续从事论文阶段的研究工作。
三、考核程序
(一) 研究生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并通过考试,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后,可向导师提出中期考核的申请。
(二)导师要认真了解研究生的学习情况、工作态度和平时表现,并签署意见。
(三)学院成立由3~5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考核小组,对申请者统一组织考核;研究生对考核内容以PPT的形式向考核小组进行不少于20分钟的汇报;考核小组对研究生要逐个进行评议,并按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给出综合考核成绩。
(四)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,对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分析,做出考核处理决定。
四、考核标准
(一)优秀
思想品德表现突出,积极要求上进,认真参加政治学习,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集体活动等。身心健康。
硕士研究生: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,学习成绩平均85分以上,考试没有出现不及格现象;科研及实践能力突出,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。
博士研究生:完成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,学习成绩平均85分以上,考试没有出现不及格现象;科研及实践能力突出,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,论文工作进展良好。
(二)合格
思想品德表现良好,认真参加政治学习,能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集体活动等。身心健康。
硕士研究生: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,学习成绩合格以上;有一定的科研及实践能力,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,各项能力表现较好。
博士研究生:完成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,学习成绩合格以上;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,论文工作按期进行。
(三)不合格
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:
1.思想品德表现差,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,受到学校处分者;
2.学习期间课程考试不及格,硕士研究生累计达到3门次及以上
者、博士研究生累计达到2门次及以上者;
3.开题报告不能获得通过,或明显缺乏科研、实践能力者;
4.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较差,无法继续从事论文研究工作。
5.学院根据综合考核,认为不宜继续培养,并经分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研究决定者。
各学院应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,在6月30日前完成中期考核工作,于考核一周前将考核的具体时间、地点报研究生院培养办,并通知督导组专家参加考核工作;在考核工作结束一周内将《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》(见附件)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。
附件: 关于开展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.doc
研究生院培养办
2018年5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