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体教职工:
根据《物电学院2021年教师(实验)系列职称评审办法(试行)》的有关要求,学院于11月28日组织了2021年职称申报人员讲课答辩,院监督组全程监督。现将讲课答辩人员得分情况予以公示。
公示地点:学院二楼党务政务公开栏
公示内容:物电学院2021年教师(实验)系列职称评审人员讲课答辩评分公示
公示期: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1日
如有异议,请于2021年12月1日18:00前来电、来函(署名)反映。
联系电话:0391-3987813(院监督组组长)
电子邮箱:wdxy@hpu.edu.cn
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基层推荐评议组
(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代章)
2021年11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