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体教职工:
为顺利开展2021年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,根据《河南理工大学关于2021年度教师(实验)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》(豫理工职称办〔2021〕1号)《河南理工大学关于2021年度教师(实验)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方案》《河南理工大学教师(实验人员)中、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申报、评审条件(试行)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,经学院基层推荐评议组研究制定、教职工代表大会一届六次会议、党政联席会议审议,通过《物电学院2021年教师(实验)系列职称评审办法(试行)》《物电学院职称评审及代表性成果积分办法》。现公示如下:
公示地点:学院二楼党务政务公开栏
公示内容:
1.物电学院2021年教师(实验)系列职称评审办法(试行)
2.物电学院职称评审及代表性成果积分办法(教授、副教授、高级实验师)
公示时间: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1月27日
如有异议,请于2021年11月27日18:00前来电、来函(署名)反映。
联系电话:3987813(学院监督组组长)
电子邮箱:wdxy@hpu.edu.cn
物电学院基层推荐评议组
(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代章)
2021年11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