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教发厅函【2022】11号)要求,为进一步落实6月10-11日、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办的“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培训班”会议精神,6月17日上午,学校设备处实验室安全检查组一行10余人,对我院实验中心及科研实验室进行安全常规检查。学院副院长李明、教科办同志陪同检查。
检查过程中,各检查组成员在副院长李明的陪同下,逐门逐户,对大学物理实验中心、电子信息实验中心以及新能源材料与器件、光电功能材料等科研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体系、安全规章制度、用水、用电隐患等问题,进行了详细检查,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废气、废液处理、气瓶无法固定、消防设施不足等问题进行现场指导,给出了很有价值的指导意见,学院近期将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督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