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河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》(校研〔2017〕31号)和《关于申请2018-2019学年研究生困难补助的通知》要求,经学院研究生辅导员组织评议小组,对申请困难补助研究生的证明材料进行评议,现将结果公示如下:
2018级研究生蒋清丽、刘欢欢两位同学满足“特殊困难补助”的资助条件,准予资助,现给予公示,公示期5天。
若有异议,请联系物电学院研究生辅导员,电话15138013139。
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
2019年3月1日